地下空間需要前瞻性的戰略規劃
與地上空間相比,地下空間開發具有不可逆性,一旦建成難以推倒重來。無系統規劃的地下空間開發會給城市的未來發展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這就要求戰略規劃不能局限于當下的經濟條件,應確定地下空間規劃的重大原則和方向。根據當地的自然歷史、現狀、戰略地位情況,結合國民經濟長遠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總體規劃等確定城市地下空間的發展戰略,重點考慮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可能的線狀骨干型地下空間的發展需要,并且一次規劃到位,然后分期、分批實施,短期內無法實施的預留適當的接口或改造可能性。同時在制定實施規劃時,還要根據技術經濟的現實條件和發展趨勢,使規劃能適應當前的發展需要。
地下空間能夠有效補充城市空間和功能。城市空間是一個由地上、地面、地下組成的有機立體空間體系,地下空間作為城市空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規劃內容應盡可能全面注重與周邊環境的協調,實現地上、地下空間一體化建設。如地下停車系統,更應該結合 城市交通規劃來統籌規劃,為整個城市的正常運轉服務。
提高內部環境質量
目前已有多種公認的地下空間發展模式,如”巴黎交通模式“、”加拿大步行模式“、”日本地下街模式”、“香港軌道物業模式”等。在進行城市地下空間規劃時,應根據城市的歷史、現狀、戰略地位等,采取可持續的發展模式,如“香港軌道物業模式”的成功就在于將地鐵建設與地下商業開發緊密聯系在一起,是沿線地產、物業開發支撐地鐵運營本身,形成共贏局面。
此外我國地下建筑如今除少數外,一般缺乏現代氣息。一方面需要建立內部環境設計標準,使地下空間的環境質量達到地上的標準;另一方面,地下空間內各種功能設施也要在文化意象上擁有自身的形象和標簽,通過創意組合形成自身的個性特點,增強吸引力,形成地標。
實行分區管制策略
彈性規劃軌道交通周邊的地下空間開發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重點要與城市公共活動中心、軌道交通樞紐等相結合,注重解決交通問題,綜合考慮交通、土地功能、區域資源等因素對地下空間進行分區管制,對地下空間承擔的城市角色給出界定,起到適度開發、保護開發的的控制作用。
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周邊的眾多項目需要若干年的時間方能完成,變數較多,周邊地下空間的開發可能從單一目標轉變成多種發展可能,這就要求周邊地下空間規劃要有更大的彈性以適應不可預期的變化,充分研究地下空間發展的內在規律,使周邊空間更加靈活的適應未來城市發展的需要。